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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在檢查野豬豬頭。
  本報訊(實習生陶與辰記者田儒森攝影報道)昨日下午,在油榨街花鳥市場門口,3名中年男子蹲在人行道上,其面前擺放著的紅色塑料袋里裝著一個野豬頭,旁邊則擺放著數塊大小不等的肉條。一男子叫賣:“野豬肉20元一斤”。
  一陣吆喝,吸引了不少市民。“這豬頭確實是野豬頭,這麼長的兩顆虎牙絕對沒錯。”見有市民這麼一誇,正在吆喝的男子更加高興了。他說:“這麼正宗的野豬肉哪找呀,要買的趕緊了”。
  但也有市民表示懷疑:家豬都十六七塊,你這野豬肉才20塊,有問題吧?說著說著,十來位圍觀的市民一哄而散。
  事後,記者咨詢了在黎平飼養野豬的松師傅,據其介紹,從街頭擺地攤的豬頭看,如果野豬頭有一對長長的虎牙,可以推斷出這頭野豬體重起碼在100公斤以上,豬齡至少有4至6周歲。如果時下市民能買到這樣的野豬肉,別說20元,就是50元1斤都不算貴。
  松師傅分析,體形如此龐大的野豬不可能經常捕殺到,就算是人工飼養,最少都要三至五年的時間才能達到街頭叫賣野豬的體重,由此可見,街頭叫賣野豬肉不可信。大家購買前一定要擦亮眼睛,避免上當。
  貴州北斗星律師事務所龍光紅律師表示,如果街頭擺攤販賣的是飼養的野豬,在無相關的檢疫證明下,則視為無證經營,應該由工商部門進行查處。由於野豬屬於我國二級保護動物,目前,野豬已被列入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,是受到政府嚴格控制的禁獵野生動物。如數量多、危害大時,經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的批准是可以進行適量的捕殺,如私人進行捕殺則屬於違法行為。  (原標題:擺野豬頭,賣家豬肉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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